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10-08 14:57  文章来源:贵池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区畜禽屠宰稽查大队:
国庆将至,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及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区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池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商务系统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国庆期间是商业系统最为繁忙的时期,加油站、宾馆尤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人流剧增,给安全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既要做到为顾客提供舒适、温馨的购物消费环境,又要保证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提前制定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和相应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重点,认真检查
各单位要在节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值班巡查等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门不得上锁);疏散标志是否达标及有无被遮挡现象;应急灯是否有效。
(三)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喷淋、烟感、防火卷帘等)是否齐全有效,周边有无被商品挤占现象,电器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并持证上岗。
(五)区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要切实加强生猪宰前检疫和肉品质量检验,规范企业屠宰行为和操作流程,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三、严格要求,确保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周密安排,重点突出。各单位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节前务必要进行一次演练。凡是安排大型促销活动的单位,一定要提前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不断巡查,加强值班。 节日期间,各商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商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在国庆节期间,区商务、公安及消防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严厉查处。

池州市贵池区商务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商务局、区安委办、防火办、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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