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出口商品配额初审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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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2 11:35 文章来源:贵池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的38号);《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原外经贸部2001年第12号令)。
(二)申报条件: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并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进出口企业。
(三)申报材料:申请表及报告;进出口合同或进出口代理合同;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或登记备案表复印件(第一次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上报
(五)办结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六)办件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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