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池州市贵池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进出口商品配额初审办理程序
2008-09-22 11:35  文章来源:贵池商务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的38号);《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原外经贸部2001年第12号令)。

  (二)申报条件: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并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进出口企业。

  (三)申报材料:申请表及报告;进出口合同或进出口代理合同;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或登记备案表复印件(第一次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上报

  (五)办结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六)办件费用:免费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如何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发展? 皖确立3路径    2008-09-22 10:13
安徽省打造“五大经济”加速融入“泛长三角”     2008-09-22 10:11
安徽外贸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居中西部第1位     2008-09-22 10:09
消费持续增长趋势能否保持     2008-09-22 10:07
第五届"中国安徽进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在合肥开幕     2008-09-22 10:06
安徽迈思特轴承有限公司     2008-09-18 21:18
外来投资商办理服务绿卡须知     2008-09-18 21:07
贵池梅龙非金属材料加工集中区     2008-09-18 20:56
安徽贵池工业园区     2008-09-18 20:48
贵池历史沿革     2008-09-18 20: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