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池区政府出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
|
| 2009-03-20 09:40 文章来源:外资外经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确保全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近期,区政府出台政策扶持中小工业企业渡过难关。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区政府成立企业帮扶年活动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帮扶对象确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08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列入三年倍增计划的企业优先安排。区直各部门至少帮扶1户工业企业,帮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2、各级各单位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贵池当地产品;商业经营部门和有关单位应优先销售贵池当地产品。
3、对工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实行免收,自收自支单位的收费项目经批准后酌情收取;对工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实行缓收或经批准按规定标准的下限减半收取;未经区政府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进入企业进行行政罚没款。上述具体收费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
4、对产销两旺、但有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及各类协会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社会团体收费;确实不宜缓缴的,由主管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规定程序报批。
5、对产销两旺、但有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可申请缓缴税款。同时,帮助企业依法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6、区担保公司要不断创新担保方式,积极为企业融资搭建公共抵押平台;对企业未获得权证的有效资产应当予以质押,对产品有市场、保本微利但无质押物的企业,经区经委委托中介机构评价认定并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公共抵押平台为其信用担保。规模以上企业要苦练内功,加强财务管理,增强融资能力。
7、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创新质押方式,降低贷款门槛,确保2009年工业贷款额度在上年增幅的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8、企业当年新增贷款,按财政供给渠道给予适当财政贴息补助;区级工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核心技术、能迅速成长壮大的重大科技、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9、当年新增土地指标优先解决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确保已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对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调剂办证且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由区国土部门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向企业出具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在本区内与土地使用证享有同等融资抵押效力。
10、认真清理企业陈贷。因企业改制等原因形成且列入呆坏帐的陈贷,必须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核销;对一时不能核销的,暂停收取利息。
11、对企业项目的设计安装及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国土、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要真帮实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慎用处罚措施。
12、贵池工业园区及镇街道工业集中区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企业通信、交通、治安、卫生等方面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用电用水。
13、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项“一票否决”工作外,原则上暂停对企业开展各类检查、考评、达标等活动;确需开展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14、综治及有关执法部门要主动加大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力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对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非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的要慎用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